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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劇在我家(下)

6 分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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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阿喜的堅持之下,阿忠和阿月兩人真的就在土地公面前發下重誓。當阿飛媽講到這裡的時候,不知為何我的腦海裡忽然浮現電影《投名狀》中眾兄弟納投名狀的畫面。

既然人家都已經敢在神明面前發誓「有做會爛」,阿喜就算心中仍有疑慮,也沒有任何理由再追究下去,畢竟沒有人贓俱獲、抓姦在床,她只能消極的要求阿忠與阿月不得在沒有第三者的情形下共處一室,如果再發現絕不寬待。

原本以為這場鬧劇已經結束,我們這個寒酸小社區又再度恢復往日的無趣與寧靜,沒想到才沒過幾天,阿飛媽又接著告訴我續集內容…

這幾天內,他們之間又發生了幾件事情。先是阿月打給阿忠的電話被阿喜「不小心」接到,再來是阿忠和阿月一起去唱卡拉OK被社區的人發揮「守望相助」的功能看到,然後是兩個人在家裡的床上「聊天」被阿喜碰到。

正所謂「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」,阿忠原本還準備打死不承認,不過阿月大概是覺得如果再不承認真的會被人打死,就把事情全部都招供出來了。

於是,一夥人煞有其事的在阿飛媽這裡舉行「協調公聽會」,而且還很隆重的在社區找了兩位比較德高望重的長者來當見證人,簡直搞的好像是住戶大會一樣。我實在不太懂,外遇事件不是見不得光嗎?怎麼會搞成這麼大的場面呢?

總之,經過協調會的漫長討論之後,最後決議是阿月必須賠償阿喜的精神損失。再經過幾番的討價還價之後,賠償金額是十萬元,阿月必須在十天內將錢交給阿喜。不過,阿月有個但書,就是在場所有人都不准再將這件事情傳出去,或是日後再討論起這件事情,如果事情讓她的家人知道,她就要把錢追討回來。

抱歉,這場鬧劇還沒結束。

又過了幾天,那天早上阿月正準備帶著老公去醫院做復健,小叔也陪著他們一起去。冤家路窄,阿喜也正要出門去餐廳工作,於是他們就在社區的大門遇上了。阿喜大概是餘怒未消,不管三七二十一,衝向前就對著阿月老公大罵,罵他無能、管不了老婆,說他老婆在外面幹了什麼好事都不知道,一股腦地把阿月和她老公的事情全說了出來,還要他們趕快把十萬元拿出來,不然大家走著瞧。我想阿喜大概是準備要把阿月的老公再氣到中風吧?

阿月那時應該是又尷尬又羞愧吧,什麼反應都沒有,倒是她的小叔跳出來說話了。

「妳憑哪一點要我們賠妳十萬元?」小叔那時這麼說。

聽阿飛媽說,阿月的小叔好像是混黑道的。阿喜那時不敢再鬧下去,只好悻悻然的走了。

說的沒錯啊,人家憑什麼要賠償十萬元呢?外遇所造成的傷害又不是單方面的,嚴格說起來,阿月他老公也是受害者啊,那他們家是不是也可以提出賠償呢?

後來阿喜跟人家老公「嗆聲」的事情被社區的人知道了,於是一堆三姑六婆開始恐嚇阿忠他們夫妻倆,先是勸他們出門要小心,可能會被人拖去幹掉做成肥料,再來是嚇他們要注意小孩子,不然放學就被人給綁架了。他們怎麼不乾脆說要小心會有人開著飛機直接去撞他家?

最後,阿喜不但錢沒拿到,他們一家人還被嚇到連家具、電器都丟著不管,連夜搬離社區…

至於阿月,自從發生這件事情後,她就好像憑空消失一般,不只我沒有再看過她,就連阿飛媽也很久沒見到她了…

 

在〈連續劇在我家(下)〉中有 7 則留言

  1. 請問~結局到底是阿喜落跑?還是阿月落跑?

  2. 其實他們二人還是私奔了~~

  3. 還是很HIGH!

  4. 難怪是大家全都跑了?

  5. 有一次搜尋誤入阿飛哥的網誌,真的好好笑唷!

  6. 你這算是誤入歧途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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