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在微網誌寫了這樣一段話:「我很討厭「做自己」這個詞被無限上綱,如果一個人因為要做自己,凡事以自我出發,不考慮身邊的人,那不是做自己,那叫做自私。」
不過如果被人問說「想要保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與思想態度有什麼不對」其實我也很傷腦筋。因為那只是對於所謂「做自己」所看的方向不同而已。畢竟有人認為「我認為這樣做比較好,而且這樣做自己比較舒適,同時心情比較快樂」我覺得會這麼想的人好像也沒有錯。
不過啊,當你認為這樣做比較好,這樣做比較舒適,這樣做比較快樂的同時,造成別人感覺不太好也不太舒適,還不太快樂,說不定還是個麻煩,這樣做似乎是有欠考量。
當然你可以說「別人怎麼想,我管不著」,但你抱著這樣想法的時候我應該就會說那就是一種自私了。用個偏激一點的舉例,我們不能認為這樣做比較好或快樂,就可以把大便拉在別人的床上。
我說討厭「做自己」這個詞被無限上綱,意思是指有些人用著要做自己的名義然後盡做一些困擾別人的事情。
比方說,在團隊工作上我行我素,只依照自己的方式及想法做,不考慮夥伴的工作及想法,造成過程的錯誤或是別人工作的負擔加重。或者,在規定上是禁止做某件事的,你偏不想遵守硬要去做,但卻因為這樣造成自己和別人的麻煩,甚至是引起危險。
這種方式的做自己,基本上我個人是反對的。
想要保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與思想態度,這樣的想法沒有錯,應該說這就像我是個除了年齡其他方面全在走下坡路的傢伙,都是完全正確沒有疑慮的事情。
每個人有自己的思想與做法,這是社會持續進步的動力,那才能指出社會體制的錯誤。一個只有傀儡般奴隸般成員所組成的社會跟一灘死水有什麼兩樣。我也認為我們每個人因為保有著或多或少的偏執,才能在這個世上正常地生活下去。(這裡的偏執是指自己特別喜歡或特別想要的事物)
可是我覺得那些偏執是需要建立在所謂的個人性上面,並且不影響他人及不造成別人困擾的前提下才能成立的。或許你會覺得要考慮這些事情好累好麻煩,沒辦法啊,在社會規範與群體生活中總有不少我們必須小心注意的地方,就連我這個討厭社交又幼稚任性的大叔也不得不妥協啊!
你這樣想吧,假如別人只顧著自己的快樂,卻造成你的不快樂,你會不會覺得那個人很自私很白目?
在這個世上的這些人,每個人都有每個各自不同的深刻人生,每個都有各自不同的特色與長處。其實我們每個人原本就是代表著「自己」,我們又不是同個工廠生產出來,沒有人會完全一樣的,並不需要特別再去強調「做」了。這就是我「自己」最後最後的結論。